前不久,因为发微博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6人死亡与官方发布的10人死亡不同,并质疑当地存在执法不严等问题,安徽网友于和玉日前被以散布谣言的名义,遭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砀山公安局通报此事后,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很快就受到广泛关注,一个只有200粉丝的“官微”,在短时间就收到超过8500条评论。日前,该局删除上述通报并承认处罚不妥,称已撤销行政处罚,并向各位网民致歉。
记得早在去年2月10日,《安徽日报》报道,日前,合肥市包河交警大队发了一条微博,就不当处罚向上门“拍砖”的市民陈先生道歉。此举虽小,却赢得网友一片赞扬。
俗话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错了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故犯,或将错就错。现实生活中,有人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不肯改而找借口推诿的实在多得不可胜数,原因就是没有勇气去承认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从远里讲,如,春秋时,晋灵公无道,滥杀无辜,臣下士季对他进谏。灵公当即表示:“我知过了,一定要改”。士季很高兴地对他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遗憾的是,晋灵公言而无信,残暴依旧,最后终被臣下刺杀。
从近里看,现在许多官员自称某地“父母官”。既然是官是父母,百姓便是子民。官员有错,自然不需要向子民承认错误了。不信,你试试看。如果某官员犯了错,而你建议他向百姓认错,他或者大概会冷冰冰地对你说:“有这个必要吗?甚至有些政府官员还振振有词:政府“低头认错”,有损公信力。果真如此?
作家西塞鲁说过:“任何人都可能有错,只有傻子才会继续它。”官员不认错,不等于错误会自然消失。知道错了,不公开承认错误,悄悄地改正错误,还算是好官。但明明知道错了,还不想认错,也不想改错,于是乎就变成了刻意掩盖事实真相,欺骗公众;或者是强力狡辩,颠倒是非曲直;抑或是寻找借口,推卸责任和打击报复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权力部门应摆正心态,作对了,请不要骄傲;作错了,不能赖账。说白了,“绝不认错”,表面上是“捍卫”了政府的颜面,实际上却是少数人头脑中的权威思想在作怪,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有了权力就端架子,犯了错也不认错。其实,“绝不认错”不仅维护不了“一贯正确”的形象,还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绝不认错”就是错上加错,一错再错。
古人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人的伟大,并不在于他的毫无过失,毕竟犯错误在所难免;而一位真正有品德的领导干部,是能够勇敢承认错误,并努力加以改之。著名文学家王明阳说:“智者不以无过为喜,人之大德在于改过,做一新人。” 砀山公安局和包河交警大队都能闻过则改,并在微博上坦诚认错,他们不但没有丢掉面子,而且赢得了网友大家赞赏,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作者: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