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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气冲天!局长要求公务员不开微博就得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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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微博办公仨月了。局中层以上干部和两级班子成员还有哪些同志没有开办实名微博?已做的,要有统计(用户名、单位、职务、开博日期、发博情况)并公示;截至今天17时未开微博的,明天上午通报,并手机短信询问什么原因;到本月底仍不开办微博者,敦促其辞职。”5月28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局长关继标发出的一条微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关继标在2010年8月31日开通微博。其发布的微博内容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等关键词,其中不乏原创的关于山亭区卫生局工作情况的博文。在2012年2月13日14点46分发布的一条微博里,关继标对山亭区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月底前本微博前台实名关继标,盼山亭卫生同仁同样实名。否则,或封闭,或对有关同志通报批评。8小时工作期间,鼓励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原创和转发、评论、收藏微博,本职外内容应放在工作时间外,请注意……”

   微博只是一种传播工具,本身并不带有强制性,也不是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的标准,而且社会上的确有许多人不善于或者不喜欢运用网络,这都是不可否认的现实。局长用开不开微博来决定部下的升降,其中包含的个人意志色彩太浓烈,既不符合公务员考核的相关制度,也很容易挫伤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网友 “齐鲁一粟”认为,开不开微博是个人的自由,领导干部强制部下开微博不合情理。支持官员开通微博,但是不赞同用行政权力去强制别人开或者不开微博。否则,即便是被迫开了微博,恐怕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级,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局长想创新工作方法,本来是件好事情。但是这种无厘头的生硬创新,就令人不敢盲从了。

   先不说作为新鲜事物的网上新交流方式微博的发展,还有待探索,定位和规范。就算微博发展得十分成熟了,局长大人也不能一箱情愿的把开不开微博做为辞退公务员的首要条件!公务员的辞退,只能按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归来执行。

   好大喜功,尽搞些不实用的花拳绣腿,哗众取宠。局长这样打着创新工作方法的旗号,搞家长制,因不开微博就想要辞退公务员,视公务员法而不见,难道是想凌架于法律法规上不成?局长的上级领导,是不是该管一管这位"牛气冲天"的局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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