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书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对赤峰中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36,016,732.97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由30.53%上升至44.72%。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自合同签署生效30天内,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部注入,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本次增资提高了公司对赤峰矿投的持股比例,保障了10万吨/年锌冶炼项目建设资金,对整合矿山、冶炼业务资产和股权有一定促进作用,同时能够发挥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整体优势,提高管理协同效应,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国内外有色金属现货、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铅锌矿销售参照LME及国内有色金属期货价格确定,因此,铅锌价格走势对公司业绩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