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年产30万吨高精铸件铸造建设项目缸体、缸盖砂处理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 标公 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重庆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高精铸件铸造建设项目缸体、缸盖砂处理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招 标条件
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
2.1.2建设规模:缸体砂处理生产线一条,热法砂再生处理能力864t/d(热法砂再生按三班制生产);缸盖砂处理生产线一条,热法砂再生处理能力432t/d(热法砂再生按三班制生产);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
2.2招 标范围:
包括缸体、缸盖砂处理生产线的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分系统调试及整套系统联机调试运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生产线的运行规程及维护手册编制;性能考核及指标测试及标定以及项目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缺陷的修复。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缸体缸盖砂处理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2.1新建缸体砂处理生产线一条,热法砂再生处理能力864t/d(热法砂再生按三班制生产);新建缸盖砂处理生产线一条,热法砂再生处理能力432t/d(热法砂再生按三班制生产);
2.2.2同时配套建设从招 标人提供的燃气管网、压缩空气管网、给排水管网指定点开始,到接往设备的二次管线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等工程;
2.2.3动力配电箱或输电母排分电箱,按招 标人提供的接点开始至生产线等;
2.2.4砂处理系统的辅助公用系统的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
2.2.5砂再生处理系统的基础工程设计及施工;
2.2.6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及要求
本次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建筑行业设计乙及以上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理;
3.2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4月19日至2012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 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 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5月11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波
手 机:13552089087
电 话:010-5289 4800
传 真:010-5289 4800
邮 箱:hyszb010@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