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国推行《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关键年,参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的通知精神,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何韶会长亲自组织召开秘书处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如何配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申报企业的材料初审、现场审查及准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制定了评审细则。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还利用协会网站、广东铸造报等大力宣传行业准入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导和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审时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企业须于6月30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申报材料。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查须于8月20日前完成。
二、 评审流程
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接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来的申报企业的材料,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把达到基本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认后,组织专家到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并写出专家审查意见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以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布。
另外:各申报准入企业的专家材料初审费及专家现场审查费用由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