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对全市流通领域部分不锈钢制品质量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其中2个批次的不锈钢制品判定为不合格商品,涉及的主要问题为疵点和压痕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济南市工商局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同时,市工商局还将召开由经营不合格商品的市场主体参加的商品质量分析会,详细分析质量不合格的原因,现场审核经营者整改报告,督促经营者严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关。
济南市工商局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未对不合格不锈钢商品采取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