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日前出台了《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电力供需情况监测的信息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电网的日统调发电负荷、日统调发用电量、月累计发电量,年累计发电量;省级及以上电网拉限负荷情况;跨省跨区送电的日最大输送电力、日输送电量,重要联络线运行情况等。
电煤供应情况监测的信息主要包括:当日电煤库存及可用天数;缺煤停机台数及对应发电容量;可用天数低于警戒线水平的电厂数;平均可用天数低于警戒线水平(7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照《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全国电力供需、电煤供应预警状态:拉限负荷的省级电网数超过10个;全国拉限负荷合计超过1000万千瓦;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平均电煤库存低于9天;电煤库存低于7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10个;短期内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煤供应总量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降幅超过20%且后续供应能力难以改善;缺煤停机容量超过当日统调发电负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