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产量达8GW,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但只有0.4GW用在国内,占世界的2.5%。我们消耗了大量能源制造了低碳产品,却大部分用于国外。”日前,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目前低碳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从政策和法律等层面系统去规范。”
低碳技术发展的关键是政策环境
记者:您如何评价我国在节能减排和减少碳排放量方面所做的工作?
褚君浩:近20年来,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工业能源消费的比重下降,生活能源消费的比重上升;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煤炭的比重不断下降;石油消费增长迅猛;天然气和外来电等清洁能源的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低耗能的第三产业所占比例不断增加。例如上海,低耗能的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超过GDP的50%,使得近10年来上海能源消耗总量虽然增加,但总的碳排放量维持在每年排放5000万吨左右。万元GDP排碳量则呈现出连年递减的趋势,从1999年每生产万元GDP排放2.76吨二氧化碳减少到2006年的1.11吨,减少了60%。然而,自2006年后各类能源所占比例趋近于一个较稳定的局势,万元GDP产值碳排放的下降趋势也趋于平缓。这将导致总碳排量在此期间不会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基本维持平稳的状态。在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已日益形成共识、低碳发展已是一项长期任务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应对全球减排、定位现阶段的发展模式,需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考虑。
记者:发展低碳技术,除了要继续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类能源所占比重,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以及充分开发新能源等以外,还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
褚君浩:关键的是大力发展高新低碳技术,但最关键的是要有促进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的鼓励和引导政策。如上海虹桥枢纽屋顶上的太阳能电池板达6.8MW,但是却没有上网电价的补贴,这样的工程可以示范,但要推广就需要政策保障。所以,我们需要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
记者:在您看来,制定低碳技术促进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褚君浩:一是明确促进低碳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二是节能减排指标的制定和实现方略;三是促进低碳核心技术研发的政策引导;四是促进形成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的政策环境;构造低碳技术繁荣发展的政策和人文环境。
记者:在明确节能减排指标的制定和实现方略方面,主要涵盖哪些内容?
褚君浩:虽然近年来我国以节能减排工作为重点的低碳发展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长期以来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产业结构偏重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高耗能行业增长仍然偏快,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专业服务的支撑作用较弱。二是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等替代能源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容忽视。从自然资源禀赋特征来看,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特点在可预见的未来是难以改变的。三是重点用能领域工作进展不平衡。“十一五”建筑节能有较大进展,交通节能也取得一定突破,但基础还比较薄弱。非工业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审计等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尚未建立和落实。四是节能长效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节能目标考核和问责制亟待落实和强化,能源资源价格、财税等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五是企业和居民主动节能的意识和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不少企业节能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还不能把节能低碳作为内在责任和自发行动。
三类低碳技术需着力发展
记者:您认为现阶段我国要加强发展的低碳技术核心技术研发有哪些?
褚君浩:低碳技术可分为3个类型,第一是减碳技术,是指高能耗、高排放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技术以及节能LED技术等。第二是无碳技术,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第三就是去碳技术,比较典型的就是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CCS)。
如在太阳电池方面,目前国内的设备制造技术非常落后,缺乏制造大面积薄膜沉积设备的经验;同时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制造工艺也比较落后。特别是设备制造厂商、电池组件生产厂商和科研院所之间没有良好的合作,缺乏工艺技术支持;另外国内薄膜太阳能电池设备制造厂商生产整合能力差,自动化程度非常低。当前,薄膜太阳能电池正在向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发展。它的发展将会促进太阳能发电电能平价上网的早日实现。美国FirstSolar之所以能够做到1美元/瓦左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掌握了CdTe薄膜的核心技术,未来的设备升级和技术升级都依赖国外设备厂商,这无论对企业自身,还是对整个国家的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开展对薄膜太阳能电池设备和工艺的科技研发和攻关,掌握其关键核心技术,是非常必要的。
再如在建筑方面,以上海为例,建筑总面积已超过8亿平方米,未来每年新增建筑面积3500万平方米左右,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8%左右,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从国际水平来看,发达国家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为1/3左右。这就要以严格建筑规范标准为强制性手段,全面提高建筑能效。严格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立低碳建筑准入要求;完善建筑用能监测体系等。
多方面政策来保障
记者:在构造促进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的政策环境等方面应该从何处加力?
褚君浩:需要尽快实现能源消费的总量控制。尽管“十一五”以来我国能源消费强度逐年降低,但能源消费总量却不断创出新高,2010年超出2004年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目标1/3左右。
需要公平的节能减排责任认定标准。目前这方面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体制问题。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管理存在国资委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体制。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中央企业往往更重视国资委下达的减排任务。以上海市为例,中央在沪企业的能耗总量约占全市能耗的一半,而他们能否完成上海市下达的目标,将直接影响上海市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碳排放责任的认定标准问题。目前国际和国内都奉行“谁生产商品,谁就承担碳排放责任”的标准。与中国在国际社会的遭遇类似,西部地区为支持东部地区发展,为其提供了大量能源,同时却要承受环境污染和碳减排责任,明显有失公平,也与国家在国际社会要求更加公平公正地认定碳排放责任的呼声不一致,容易在外交上授人以口实。
需要进一步开展低碳城市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总体上看,我国低碳导向的城市规划研究和实践还处于起步、试点阶段,基本上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实施低碳城市规划,必须把建设低碳城市作为政策目标列入城市发展法定总体规划,并落实到土地利用和布局上,把城市规划建设政策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挂钩,把建筑节能、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保护林地碳汇及绿色出行等确定为法定控制性规划手段。
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近年来,全球碳交易呈现爆炸性增长态势,交易规模可能会超过石油跃居全球第一,而中国将会成为全球碳减排量的最大提供国。虽然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都建立了环境交易所或排污权交易所等机构,但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开展的都是碳项目和技术交易,真正的碳排放权交易几乎没有,碳交易的类型、价格、标准等基本掌握在欧盟碳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手中。事实证明,碳交易市场不仅可以弥补“拉闸限电”式政府行政手段的不足,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低碳金融中心建设,抢占国际低碳政治话语权。
记者:您在太阳能光伏电池领域有着很深的研究,请就这个领域具体谈谈。
褚君浩:中国太阳电池2007年产量占世界36%,但应用占0.7%,2009年产量占40%以上,但应用占2%。2010年产量占50%,应用占2.5%。因此,应在政策方面努力促进和引导太阳能电池的应用。例如,要出台有力度的光伏建筑一体化补贴计划。制定和确立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鉴于目前成本已经降低,可以考虑给予较低的电价(1~1.5元/度)。尽快协调电力公司明确并网接入技术规范,促使电力公司全力配合光伏发电的接入工作。避免因电力公司方面的技术原因影响光伏并网的接入。同时,要努力打造若干光伏产业带。采用银行贷款、土地优惠、地方税收返还等政策,吸引光伏企业投资。由于光伏企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附加值高,产值高,对相关产业拉动作用很大,因此,给与适当的优惠倾斜,不仅有利于光伏产业取代传统产业,同时对于其他产业发展也十分有益,经济带动作用十分明显。对于光伏材料、辅料、耗件的生产也同时通过各种扶持政策进行倾斜支持,便于在光伏产业带上形成光伏产业链和产业带,将光伏产业的边际效应发扬光大,创造最大的效益。通过科技扶持、技改、重大项目攻关等项目,对于光伏产业中的一些重点项目进行扶持,提高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要重视光伏装备制造。由于装备制造对于机械、电子、广电、仪器仪表等各产业的带动和关联作用十分巨大,因此,对于光伏装备制造业除了上述光伏电池产业链的扶持政策外,还应当给与额外倾斜的补助和扶持。主要从项目用地、银行贷款以及重大项目资助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并可组织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重大项目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