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捷迈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原由扬州锻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在组建之初双方达成协议,作为该公司的两大股东分别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但是近期,扬州锻压机床集团股东会以及董事会却一致提出转让其持有的捷迈锻压机械公司的50%全部股权给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而济南铸造锻压研究所也欣然接受这一股权转让。同时股权转让后,扬州捷迈公司将成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
扬州捷迈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原由扬州锻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在组建之初双方达成协议,作为该公司的两大股东分别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但是近期,扬州锻压机床集团股东会以及董事会却一致提出转让其持有的捷迈锻压机械公司的50%全部股权给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而济南铸造锻压研究所也欣然接受这一股权转让。同时股权转让后,扬州捷迈公司将成为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