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峰岩铸造项目”消失模铸造厂房工程
2.建设地点:山西省平遥县岳壁乡黎基村矿棉工业园
3.建筑概述
本工程为铸造厂重型跨(19m、19m、19m跨)两层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6555平方米。一层[(19m、19m、19m跨)×115m]钢结构。建筑有效高度 12.0米。屋面及墙面采用压型彩钢板。钢吊车梁,基础采用预应力砼管桩和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厂房两边跨的行车轨顶标高为9.0米,轨面至梁底3.0米,行车从北向南依次为32t/10t、5t 、5t 电动双梁桥式吊车各一台,32t/10t行车在第一柱到第四柱间运行。厂房中间跨为辅助跨,无行车。二层[(19m 、19m、19m跨)×115m]钢结构。建筑有效高度 5.0米,有效载荷不小于1.0t/?;局部需要做防水处理,有效载荷不小于1.25t/?。屋面及墙面采用压型彩钢板。围护结构:车间外墙1.2米以下为240厚页岩实心砖墙,1.2米以上为彩钢夹芯板墙面。门窗工程:塑钢窗、推拉复合钢板门。本地地质资料:地耐力12~15吨,地下水位18~20米,II级非支重性湿陷性黄土。
4.招标范围
满足工艺流程的厂房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计划工期:三个月。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具有近3年(2007年1月- 2009年12月)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分包给经业主认可的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专业承包公司承担(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分包的专业承包项目及单位);其中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单位报出的项目经理人选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在开标时应携带原件,以备检验;投标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钢结构加工基地(加工能力、具有的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资料)并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人:平遥县峰岩矿棉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书林
电话:15110600394 0354-5802033
邮箱:133592970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