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回火铸钢二类回火脆性

   2020-09-01 互联网中国铸造网20260
核心提示: 高温回火温度为500~600°C,保温适当时间后冷却。  主要用于在淬火或正火后调整铸钢的组织,使之兼有高
 高温回火温度为500~600°C,保温适当时间后冷却。

  主要用于在淬火或正火后调整铸钢的组织,使之兼有高强度和良好韧性的碳钢和低、中合金钢铸件。回火脆性是制定合金钢铸件回火工艺时必须注意的问题。在下列两个温度范围内均可发生。

  在250~400°C发生的脆性:经淬火成为马氏体组织的铸钢,在此温度范围内都会产生回火脆性。如稍高于此脆性温度区回火,则可消除此回火脆性。而且以后再在上述温度范围内回火时,也不会再出现回火脆性, 故常称之为第一类回火脆性。

  在400~500°C(甚至650°C)发生的脆性:这对多数低合金铸钢都会发生,即发生铸钢的高温回火脆性。如将已在此温度范围内产生脆性的铸钢件再加热到600°C(或650°C)以上,之后在水或油中快冷,即可消除此种脆性。

  然而已消除脆性的铸件,如又加热到产生回火脆性的温度,脆性又会出现。这常称之为第二类回火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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