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州市专门召开玻璃制品行业环境整治专题会议,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并在5个月的时间内,将在林州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玻璃制品行业环境整治。据悉,这是林州市继开展铸造、碳素、涉水行业环境整治后开展的又一次专项行业环境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林州市成立了以副市长李玉军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察工作。林州市专门印发《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乳白玻璃瓶制造企业进行环境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乳白玻璃瓶制造企业,必须于2011年3月31日前建成以处理含氟废气为主的污染防治设施,所排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的排放标准。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停产治理或关闭。
据悉,玻璃制品行业作为林州市的一项支柱产业,曾为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老化、治污设施落后等因素,导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低质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林州市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行业企业环境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