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联席会议暨工作部署交流会于8月24日在北京召开。机械修典工作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委员会委员200余人出席会议。
液气密协会副秘书长李耀文、液力分会副会长邹铁汉、橡塑密封分会秘书长吴文涛、气动分会常务副秘书长曲世杰、修典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张连仁等出席会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始于1994年开始制订,近千名专家历经5年,终在1999年发布。颁布十几年来,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如在这部大典中就没有机械基础件的职业,因此需要修订。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5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同各专业协会承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以下简称《大典》)修订工作,根据中机联《关于成立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函》(中机联人[2011]150号),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并召开了本次会议。
机械修典办公室主任、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李玲主持会议。修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机企协理事长孙伯淮讲话并宣读聘任修典专家的决定,并向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第一批218名委员颁发聘书。
机械修典工作委员会主任、中机联执行副会长薛一平做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充分认识大典修订的重要性,在中机联统一领导下,举行业和骨干企事业、专家之力,完成行业所承担、参与的全部职业修订、论证内容。
人社部修典办公室陈蕾处长介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任务与具体修订、采集、平台使用要求修典办公室副主任史仲光介绍了机械修典任务及机械部分职业分布结构,开通工作平台。
随后按行业分组进行讨论,确定拟修订的职业,申领任务,组建调研组,为信息采集打基础。各行业职业修订内容待机械修典工作办公室确定后,开始实施。
液气密行业有11位同志被聘为机械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他们是李耀文、曲世杰、徐辉、吴兆山、吴文涛、张连仁、高鑑明、邹铁汉、黄人豪、刘新德、吴益民。
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5号文件和中机联人[2011]150号文件《关于成立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修订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函》的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机械部分》(以下简称《大典》)修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国家人才强国、人才强企伟大方略指引下,服务产业结构调整,追踪技术进步趋势,践行和谐发展战略,更好落实和支撑十二五装备制造业总体发展规划;在国家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总体部署下,依靠行业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我国产业进步和适应企业发展、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与人力资源培养配置管理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1、在中机联统一领导下,举行业和骨干企事业、专家之力,针对《大典》使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依据工作性质相似性为主,辅以技能水平相似性的分类原则,修改职业和类别的描述,充实分类依据,系统理顺行业职业分类和劳动者职业(职位、工种)归属分布,客观反映现阶段机械工业领域社会分工现实状况。
2、修订《大典》的主要任务集中于职业层级的操作,包括:对原《大典》中的已有职业,进行职业描述的修订、补充、完善,职业归类(含职业的取消、合并、拆分、新增)的调整。
对原《大典》中没有的且已在发展中构成簇群的拟新增职业,按国家修典统一技术方法,进行调研、样本采集、专家论证,提出作为新职业进入《大典》序列的建议。
3、按国家修典要求,在行业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组成若干专业专家委员会和若干调研组,完成行业所承担、参与的全部职业修订、论证内容,并通过行业专委会、修典办公室审查提交;在《大典》基础上形成《机械工业职业分类与工种手册》并编制《行业分册》。
4、拓展延伸《大典》功能,为劳动力需求预测、就业、职业教育培训、劳动力优化配置等提供参考,更好地服务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二、修订工作内容
在保持原《大典》大类、中类、小类、细类(职业)4个层级结构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行业重点修订以下内容:
(一)涉及装备制造的细类(职业)属修订重点,主要以第二大类机械工程技术人员和第六大类生产、制造人员中的124个职业及其下挂若干工种(职位、岗位)为主。
(三)对99版职业进行梳理提出保留、调整(并、拆)、取消意见,并针对职业现状对职业名称、定义和工作内容等进行描述和修订,按技术规则增加“普通受教育程度”、“职业培训最低年限”、“职业资格要求”等描述项。同时增加和调整职业下工种(职位)名称、定义等描述项。完成拟新增职业的描述项,形成新职业建议。
(四)针对全行业、全职业的《大典》修订工作,要尽量吸纳大机械行业企业参与修订,力争全面满足各行各业对职业范围和定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