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现的一座大型矿山,地质勘察单位先后对矿山进行了12年的勘探,因为地质情况复杂,开采难度极大,矿山的开发一直被搁置。1973年,原冶金工业部《关于西林钢铁厂总体规划的批复》(冶基字962号)文件明确把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作为西钢的接续资源。2000年以来,围绕着西钢接续矿源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矿山开发工作一波三折。从省政府行政指令建龙参股到建龙毁约在先、倒卖与后,到与盛龙公司的股权比例纠纷,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致使一座优质矿源的开发10年之久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对西钢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2009年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在视察西钢时明确要求西钢在“十二五”末期要实现千万吨的生产规模,形成黑龙江省最大,在东北地区也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大型钢铁集团。2010年8月,黑龙江省代省长王占奎视察西钢又明确指示西钢加速实施“千万吨”发展规划。按照这一发展蓝图,资源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凸现,其主要原料供应地“大西林铁矿”即将闭坑,西钢铁精矿的缺口额度较大,资源将成为制约西钢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对摆脱资源困境、实现企业下一步发展、拉动当地经济增长、促进相关行业经济发展、解决闭坑老矿的人员就业等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该项目的实施,无论在企业的自身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另一方面,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位于小兴安岭北麓低山丘陵区,矿区距离西钢16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开采技术力量、资金能力,西钢在资源配置的综合效益上的优势得天独厚。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原料基地和生产基地距离越近越能发挥出最佳的资源效益,而不是所有矿山对所有企业都能发挥最佳资源效益。西钢集团开发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具有国内其他冶金企业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合作开发利益共享。从实质上讲,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不存在“卖”的问题,而是黑龙江省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主导的合作开发。按照2004年2月4日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以探矿权权益入股和伊春林管局以林地资源补偿费入股一样,都是以国有股形式和西钢等股东合作进行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开发建设。
2005年2月28日,国土资源部指定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对翠宏山铁多金属矿进行评估,评定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探矿权价款为3.1亿元。后经过反复协商,省六院和翠宏山矿业于2006年9月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探矿权全部权益确定为5.6亿元。2009年6月25日,省六院将探矿权注入翠宏山矿业,翠宏山矿业也依法履行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待矿山投资总额确定后,在调整股权比例,事实上不存在国有权益卖给西钢的问题。
探矿权转让合理合法合规。文章中提出,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的探矿权转让没有走招拍挂的程序。事实上国土资发(2003)197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文件第十条第二款已经明确规定“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后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接续矿区,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西钢的接续矿源,而且该矿的开发是黑龙江省政府主导下的股份制合作开发符合该条款规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翠宏山铁多金属矿是经过黑龙江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允许以协议方式出让。在探矿权的办理中,国土资源部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将探矿权许可证下发给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按照省经委会议纪要精神和《合作协议书》注入翠宏山矿业后,翠宏山矿业正在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申办采矿许可证,整个程序是合理合法合规的。关于探矿权价款的情况,2005年9月评估翠宏山铁矿探矿权价款的相关事宜是有国土资源部指定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是经过国土资源部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探矿权价款的情况,2005年9月评估翠宏山铁矿探矿权价款的相关事宜是有国土资源部指定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是经过国土资源部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媒体报道翠宏山铁矿被质疑贱卖一事,黑龙江省国资委已经明确表示,西钢改制始终按照省政府规定的程序依法合规推进,不存在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目前,翠宏山铁多金属矿已于2009年5月初全线停建,1000多名施工人员待岗,井巷被水淹没。矿山开发的长期搁置应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矿权纠纷的长期拖延带给西钢的不仅是67000万元前期投资被无限期积压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一万多员工三万多家属庞大群体的的稳定恐怕也将成为严峻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