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获得“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为促进中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质检总局和国资委《关于开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308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质检总局与国资委联合开展了评选表彰活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国资委初选、外部专家评审、国资委与质检总局联合审核,并向社会公示,中央企业中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利明”等20名同志被授予2009-2010年度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国质检质〔2011〕504号)。
通报中还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追求卓越,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工作体系,为提高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质量兴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