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铸造网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确保已有的汽车零部件试点取得了实效的同时,适当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
中国铸造网专家称出,在过去几年中,我国在发展再制造领域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此次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既是对已有发展成果的巩固和提升,也使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了更有力的抓手。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开展了再制造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技术体系。不过,我国实现再制造从技术攻关向产业发展迈进的时间并不长。
200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的再制造产业发展正式起步。再制造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国制定再制造产品相关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完善流通监管体系、加强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等提供了参考,也为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积累了重要经验。
在再制造产业化的推进中,我国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再制造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其中,2009年1月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还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完善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规范性文件,为再制造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