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削专业委员的宗旨是团结、联合、组织国内切削技术工作者,开展、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先进切削技术的教学、科研的发展,推进学术届与企业届之间的联系,促进我国金属切削刀具制造企业和应用企业的技术进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切削专业委员会是我国切削领域从事科研、设计、制造、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单位、团体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的三级学术组织,受中国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直接领导。
第二条 切削专业委员的宗旨是团结、联合、组织国内切削技术工作者,开展、组织各种形式的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先进切削技术的教学、科研的发展,推进学术届与企业届之间的联系,促进我国金属切削刀具制造企业和应用企业的技术进步。
第三条 切削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 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跟踪世界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动态,掌握本国内外切削领域发展情况,对本专业的研究指明方向,提出课题。编制本年度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向学会上报本年度工作小结,及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 举办全国性切削技术学术会议。同时开展切削教学研讨会和形式多样的专题学术研讨会,注重交叉学科的交流。
- 致力于提高我国切削技术水平。开展各种技术交流活动,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培训等活动,引导、推进我国先进切削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刀具国产化,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与国际同行业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 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团体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同行之间的交流活动,积极推动行业开拓国内外协作。
- 组织专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参与各种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的制定。
- 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为切削同行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和支持。
- 审查、评选、推荐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加强信息交流,组织编写机械加工方面各种类型的学术书刊。
- 承办有关部门及学会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切削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本专业水平较高,造诣较深并热心学会工作的切削科技工作者组成。
第五条 切削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在成都工具研究所,挂靠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并对专委会的人事、财务和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专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委员中设立常委。
第七条 专委会秘书处职责是:负责切削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专委会的职责是:
- 及时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及委员进行联系,汇报情况、征求意见、研究问题;
- 制定和修改切削专业委员工作条例;
- 讨论决定切削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 4.讨论其他重要事项并作出决议;
- 每年召开一次专委会委员会议,每四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国性学术和技术交流会议。
第九条 专委会的换届改选,与学会换届同步,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三届。专委会委员任期届满时要对下一届委员人选和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 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 对切削专业委员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委员履行下列义务:
-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 关心专委会工作,推荐新委员单位和委员。
- 对两年内不参加专委会任何活动的委员,将不再连任下一届委员。
第十二条 本专委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主要经费来源:
- 政府有关部门的资助和国内外企业、团体、个人的赞助;
- 开展专项活动和管理性活动的资助款及其它合法收入;
- 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专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委会开办相关活动的费用,内部资料的印刷、发放;专委会日常对外联络办公支出。
第十四条 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工作条例经切削专业委员通过后生效,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工作条例依据学会章程编写,在具体条款上如有冲突,则以学会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