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0年福建省第一批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我市43个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获得省级财政奖励975万元。
据悉,省财政奖励的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是指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奖励金额按项目实际节能量与规定的奖励标准确定。
据了解,三明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总投资1860万元的AOD精炼炉节能改造项目,项目投产后年可节约标煤6102吨;宁化县宏宇木业有限公司总投资248万元煤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投产后,年可节约标煤3764吨;尤溪县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项目投产后年可节约标煤2835吨……我市获得奖励的这43个项目将在年底竣工,并投产运行,届时将对我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