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青铝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暨四届四次董事会四届二次监事会在江苏扬州召开。股东代表黄河、何金碧、赵军荣、刘玉龙、张文锁、顾晓宝、陈晓东、马世勋、孙再华、汪庆璋、薄文科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黄河、何金碧、赵军荣、文献军、王同明、牛庆仁、冯建清、杨晓军、刘玉龙、张文锁、孙再华出席董事会;监事会监事王永兴、谢英敏、唐峰、张海庆、高旭出席监事会。青铝股份副总经济师尤军,董事会秘书刘志锋,福建经协总经理助理赵嘉新,江苏国信集团有色公司总经理张顺福、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英俊,广发证劵投资银行西北部总经理杨光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黄河主持。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永兴主持。
会上,董事长黄河做了《董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青铝股份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和青铝股份《公司章程》要求,以青铝股份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和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推进青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完成了青铝股份对中青迈公司和铝电公司的吸收合并,确定了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完成了增资扩股,并积极争取募投项目的核准;团结带领经营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克服铝市低迷、电价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统筹兼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企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
总经理王同明做了《总经理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青铝股份经营班子在各股东方的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和持续低迷的电解铝市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狠抓成本控制,强化市场运作,保持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单体电解铝企业,企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
监事会主席王永兴做了《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1年,青铝股份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青铝股份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青铝股份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青铝股份2011年综合计划完成及2012年综合计划制定情况报告》、《青铝股份2011年投融资计划完成及2012年投融资计划制定情况报告》和《青铝股份2011年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编制情况报告》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