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铁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在辖区内的3家铁矿设立了驻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实施驻矿安监员制度,在区安监局设立区铁矿安监站管理办公室,驻矿安监站由区安监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进一步加大了对铁矿的安全监管力度。印发了《市中区铁矿安全监督管理站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驻矿安监站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每家铁矿设立3名驻矿安监员,实行24小时驻矿督查制度,将对铁矿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驻矿安监站主要负责监督铁矿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指令、规定、规章制度等情况的落实;对违规组织生产的行为,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对监管情况每天要填写工作日志,并每周向区安监站管理办公室作出一次书面汇报。驻矿安监员采用聘用制,实行一年一聘,根据工作情况选择续聘或随时解聘,以提高驻矿安监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实行驻矿安监员制度,是市中区不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铁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为铁矿安全生产拧紧了“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