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各国经济不断进步,人类对能源的需求逐渐加大,造成世界能源供应量日趋紧张,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在全球各国都开始关注能源消耗及新能源开发的大环境下,如何有效遏制能源的过度使用,大力采用和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就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随之而来的众多节能型产品也开始在市场上崭露头角。选用节能型产品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并逐渐成为当今人们的一种消费时尚。但如何客观地对市场上此类产品的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以较为通俗的方式帮助消费者鉴别和选用此类产品,就成了各国环保和能源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1992年起,美国环保署(EPA)从节能环保的角度出发,推出了能源之星(ENERGY STAR)产品认证项目,针对美国市场上销售的电脑和显示器,通过在部分低能耗产品上使用能源之星标识,来帮助消费者识别此类产品。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除了能够拥有与普通产品相同或更好的性能,还能在能耗这一关键指标上远低于普通产品,进而实现节约能源类支出,并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这一认证已经迅速在美国市场上获得了认可。
鉴于能源之星认证在市场上的良好声誉,从1996年开始,美国环保署开始了与美国能源部(DOE)的合作,进一步扩展了能源之星认证所覆盖的产品范围。目前能源之星认证所覆盖的产品范围已经扩展到包括住宅暖通空调设备、主要家用电器、商用餐饮服务设备以及灯具在内的众多产品。根据美国环保署的报告,通过选择使用能源之星认证产品,美国在2009年总共节省了约170亿美元的能源支出,相当于减少了3000万辆汽车的温室气体排放。(见图2)
除了创造巨大的环境效益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美国政府针对能源之星认证的优惠政策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美国购买并使用获得能源之星认证产品的消费者,有机会享受到消费额30%或最高1500美元的退税。因此,获得能源之星认证就成为企业提高收益,扩大市场认知度和在消费者中建立节能高效良好口碑的最佳途径。截止到目前,已经有超过2000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能源之星认证。
能源之星认证项目启动至今,一直采取自主性认证方式,即由生产商依据相关测试标准,向美国环保署提供自主执行的产品检测报告,待美国环保署审核确认之后,对相关产品给予列名,并授权该生产商可以针对该款产品使用能源之星标识。
鉴于市场上节能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申请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也迅速增加,而由企业执行的自主性认证方式所造成的实际节能效果不达标的风险也愈加增大,由此造成消费者可能会在市场上购买到并不符合能源之星节能标准的打标产品。为了规范市场,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决定进一步完善能源之星认证的相关制度,改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执行能源之星认证,客观地对产品节能效果进行评估,以更好推动能源之星项目的开展。
新的认证制度将由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依据新的认证制度,生产商必须向美国环保署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同时在美国环保署认可的实验室进行产品检测。在获得测试报告之后,交由认证机构对产品报告进行审核,经确认之后授予证书,最后由美国环保署对这些产品进行列名。(见图3)
对于所有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照旧程序已申请并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在2011年1月1日新认证制度执行后拥有3个月的过渡期。即在2011年3月31日前,这些产品的生产者应向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能源之星认证证书,以延续能源之星标识的使用权,否则将不能合法地在原有产品上继续使用能源之星标识。
随着能源之星项目的不断发展,拥有能源之星认证的节能产品必将在国际上获得更广泛的承认和应用。作为北美地区领先的产品认证机构,IAPMO R&T已经被美国环保署认可为能源之星产品认证项目的授权认证机构,可以为用户提供能源之星的认证服务,这对中国节能产品迅速进入国际市场并获得认可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