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加工产品质量一般性标准

   2020-09-01 互联网黎美容17190
核心提示: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注塑生产的各种塑胶制品的检查与试验方法,适用于一般注塑制品的检查,本标准仅供常规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注塑生产的各种塑胶制品的检查与试验方法,适用于一般注塑制品的检查,本标准仅供常规检测用,特殊要求以PARTSPEC为准。

  一、常见缺陷的解释

  1焦痕(RURNS):由热引起的材料分解。

  2混色(DISCOLORATION):偏离原色或颜色不一致。

  3入水纹(FLOWMARKS):塑胶件流动形成的象干涸河道一样的条纹。

  4雾点(HAZE):在清晰材料表面形成的朦胧点或区域。

  5凹点(PITS):小凹坑或表面缺料。

  6凸点(PROTRUSIONS):高于周围材料表面的点或面。

  7花痕(SCRATCHES):小沟槽或切入材料表面的点或面。

  8缩水(SINKMARKS):表面收缩或小陷痕迹。

  9斑点(SPECKS):在面或内部的小微粒或杂质。

  10夹水纹(WELDLINES):在塑胶表面冷料前端熔接在一起时形成的可见线(痕迹)。

  11测量面:被观察表面

  第一测量面:用户常看到的顶面或侧面

  第二测量面:用户偶然地看到或很少看到的侧面、拐角或边位。

  第三测量面:总装件、组件、零件的底面或装配时相互贴在一起的零件表面。

  二、检查条件

  2.1此标准以对功能无影响为前提而且靠目测比较,故并不优于限度样板及个别特殊标准。

  2.2通常在30cm处目测3~5秒,如果发现缺陷,移到50cm观测3~7秒,难以看得到及不太明显缺点为OK。

  2.3检测光源为生产工厂日光灯,视力0.7以上。

  2.4观察角度:垂直于被观察面及上下45度角。

  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3.1表面(外观)质量

 

缺陷 第一测量面 第二测量面 第三测量面 检查方法
1 裂 纹 不允许   不允许   对组装成品外观性能无影响时允许有 目 测
2 走 胶 不 齐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及装配功能,轻微可接受 目 测(试 装)
3 夹水纹 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 同 左 同 左 目 测(对 板)
4 缩  水 以工程样板为最低标准,从45度到90度之间看无明显水痕,且触摸时无凹陷感 同 左 同 左 目测或用手触摸产品时与板缩水处凹痕的深浅
5 边拖花 不允许 外观看不明显 允许有 目 测
6 杂 点 (黑 点) 混 色 污 渍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4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4mm2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6点,且不能有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完全不大于0.5mm2 3种缺陷累积不能超出9点,且不能3点集中,分隔应大于100mm,杂点/污渍/混色每点面积不大于0.9mm2 目 测
7 花 痕 碰 伤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8mm,宽度不大于0.05mm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10mm,宽度不大于0.1mm 花痕/碰伤每条长度不大于2.5mm,宽度不大于0.15mm 目 测
8 顶 白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可接受,但不能凸起影响功能 目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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