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在阀门产品生产中,忽视产品质量,有的为了降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如在阀门产品的壳体壁厚上,自行修改壁厚尺寸,加上在阀门产品壳体质量上没有一部规范可行的质量标准,原有标准也不完善,给阀门安全装置带来一定隐患。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在去年组织起草了国标GB26640-2011《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
GB26640-2011《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于2012年9月起在全国阀门业正式实施。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8)归口,上海高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台湖阀门厂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武汉锅炉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良工阀门厂有限公司起草。是我国第一部针对阀门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签于《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实施,团队建设专题推广该标准和服务阀门生产企业。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而在该标准实施之前,我国各地阀门企业已陆续抓好宣传贯彻工作,整顿规范生产检验条件,充分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确保阀门产品质量达到GB26640-2011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