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招商

   2020-09-01 互联网周帅19510
核心提示:  建邺区是南京市6个主城区之一。东临外秦淮河与老城相连,西隔杨子江与江北新市区相望,南迄秦淮新河与

  建邺区是南京市6个主城区之一。东临外秦淮河与老城相连,西隔杨子江与江北新市区相望,南迄秦淮新河与雨花台区相邻,北起汉中门大街与鼓楼区相接。区域面积8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63平方公里(含江心洲15平方公里)、江面19平方公里。现辖有南湖、滨湖、兴隆、南苑、沙洲、双闸、江心洲7个街道办事处,42个社区、20个行政村,人口约29万。 “建邺”取名于1800年前三国时期东吴孙权“建帝王大业”之意,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

  建邺是面向未来体现滨江特色的现代化新城区。一个现代文明与滨江特色交相辉映,既适合投资创业又适宜居住休闲的南京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的标志区;一个沿江开发战略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投资创业与生活宝地。借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和首届中国国际绿化博览会召开之机拉开了新城框架。区域交通便捷,道路成网,连通火车站、港口、机场及省道、国道。地铁1号线、长江三桥已正式通行,过江隧道、地铁2号线已开工建设,地铁4、6、7号线也都将进入河西。公共配套完善,区域内规划建设8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 3000个床位的明基医院、全国最大的民营收藏品中心艺兰斋美术馆、占地700亩的“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已启动建设。产业优势独特,新城科技园、河西中央商务区、奥体滨江体育文化旅游区、会展中心四大经济板块已初具规模,其中河西中央商务区将建成南京现代服务业核心区。“看古都金陵到老城,看现代化新南京到河西”,开发建设中的新建邺,富有活力、充满希望,正在围绕全面建设繁荣和谐现代化新建邺的总体目标,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化”的要求,全力打造南京现代服务业的核心区、跨江发展的先行区、人文绿都的示范区、和谐南京的模范区以及一个与老城相呼应、与江北相联接的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

  作为规划建设中的全省最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我区将重点发展总部和研发经济,当前,我区产业发展的思路十分明确,政策十分优厚,环境也十分有利,正处在日新月异的大发展之中,并日益引起各方的关注。建邺竭诚欢迎国内外朋友和客商前来观光旅游、投资兴业,与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分享缔造新城、创业成功的喜悦。

南京市建邺区优惠政策
政策种类
序号
政策内容
适用文件





1
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给予40%的财政扶持。
建发(2005)27号
2
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
3
对入驻我区的(企业)集团总部(总部型经济),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三年环比增长每年不低于30%且三年后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其增量部分80%给予财政扶持。
4
对新建的人才市场、产权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要素市场,其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下且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区每年给予30万元的补贴,其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区每年给予50万元的补贴,补贴年限为三年。对要素市场和服务于要素市场的代理机构(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40%的财政扶持。
5
对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开发项目,项目建成后转让的,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区给予40%的财政扶持;对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从事旅游、文化、体育项目经营企业,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40%的财政扶持。
6
对从事展示会、交易会、博览会的经营主体,其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40%的财政扶持。
7
对入驻新城科技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研究开发机构,属于我区重点鼓励产业的国家级研究开发机构,区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补贴,属于我区重点鼓励产业的省级研究开发机构,区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补贴。

政策种类
序号
政策内容
适用文件





8
对入驻新城科技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独立核算的研究开发机构,经认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对入驻新城科技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40%的财政扶持。
建发(2005)27号
9
对入驻新城科技园企业购买园区办公、生产用房的,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投资规模,给予5%?20%的房屋价格优惠;对入驻新城科技园企业租用园区办公、生产用房且租赁期在五年以上的,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投资规模,免收前三年10%?40%的房租。
10
对在2007年12月31日前入驻河西CBD并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在2007年12月31日前,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自2008年起,三年内,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
11
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南京市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12
创建“最佳投资创业服务区”,作出十二项承诺。即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削减审批、取消区级收费、实行“不告不查”、协办市权手续、慎用处罚手段、严查举报投诉、多方扶持发展、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公平竞争、重奖绩优业主。
建发(2002)20号
13
创建“最佳投资创业服务区”,实行六大保障机制。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机制、不断完善优化发展环境的决策咨询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工作的评判监督机制、强化对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即时查处机制、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共建机制。
14
对来我区新办企业的投资者,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子女在区属学校就读,免收择校费,其他企业投资者子女在区属学校就读择校费可酌情给予一定优惠。
建发(2005)27号
15
对新来我区投资的企业征收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免收投资企业的所有区级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公开收费项目的标准,各项收费都要进行登记。
16
对来我区投资的企业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完备的文件、资料后,并在资金到位情况下,实行“一条龙”服务,十日内办完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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