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生铁国家标准

   2020-09-01 互联网张庆玲9201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铸造用生铁Foundry pig ironUDC 669.13    GB718—82代替GB718—65本标准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铸造用生铁 
Foundry pig iron
UDC 669.13    GB718—82代替GB718—65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用生铁。


1 品种及技术要求


1.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铁种

铸造用生铁

 

牌号

铸34

铸30

铸26

铸22

铸18

铸14

铁号

代号

Z34

Z30

Z26

Z22

Z18

Z14

 

C

>3.3

Si

>3.20~3.60

>2.80~3.20

>2.40~2.80

>2.00~2.40

>1.60~2.00

>1.25~1.60

 

1组

≤0.50

Mn

2组

>0.50~0.90

3组

>0.90~1.30

 

1级

≤0.06

2级

>0.06~0.10

 

P

3级

>0.10~0.20

 

4级

>0.20~0.40

 

5级

>0.40~0.90

 

1类

≤0.03

≤0.04

S

2类

≤0.04

≤O.05

3类

≤O.05

 

1.1.1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化学成分范围较窄

或含有其它合金元素的特殊铸造生铁。 
1.1.2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Z34号生铁含硅量允许3.60~6.00%,但装入一个车箱内的生铁,其含硅量的差别应不大于0.40%。


1.l.3 根据需方要求,方可供应第一组含锰量的生铁。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含锰量大于1.3%的生铁。


1.1.4 用含铜矿石冶炼的生铁应分析含铜量。各号生铁的含碳量与含铜量,均不作报废依据。


1.1.5 生铁订货时,必须在合同中注明铁号和组、级、类等技术条件的具体要求。


1.2 块重 
各号生铁均应铸成5±2公斤小块,而大于7公斤与小于2公斤的铁块之和,每批中应不超过总重量的10%,根据需方要求,方可供应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铁块。


1.3 表面要求 
铁块表面要洁净,如表面有炉渣和砂粒,应清除掉,但允许附有石灰和石墨。


2 试验方法 
铸造用生铁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按GB719—65《生铁的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法》进行。化学分析方法按GB 223.1~223.7~81《钢铁及其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中碳、硫、磷、锰、硅量的测定和YB35(1~28)一78《钢铁化学分析方法》或能保证标准规定的准确度的其它方法进行。仲裁分析只能按GB223.1~223.7—81和YB 35(1~28)一78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检验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3.1 生铁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3.2 每一车箱只准装载同一炉次的生铁。 
3.3 生铁块经水陆联运时,转运港埠必须以车为单位进行装卸,车与车不得相混。但发货人、收货人、铁号、组、级、类均相同者除外。
3.4 每批交货的生铁,必须随运单附有证明生铁符合订货合同和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 
a 订货合同号; 
b 铁号、块度; 
c 炉次、组、级、类和重量; 
d 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e 本标准编号。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本溪钢铁负责起草。 
本标准委托冶金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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