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公示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有6家铅回收企业因储存处置不规范、治污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共涉及再生铅产能8.2万吨。
这6家企业分别是:襄樊铭洋金属有限公司(再生铅年产能1万吨)、襄樊铭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再生铅年产能2.5万吨)、谷城县金来矿业有限公司(含铅废渣年处理能力为1万吨)、谷城盛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铅年产能2.4万吨)、老河口市富王蓄电池有限公司(再生铅年产能2.3万吨)、湖北中色金属再生资源公司(废旧铅年回收处置规模11万吨)。
综合来看,上述6家企业的环保不达标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无危废经营许可证;
二、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不规范;
三、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
四、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
五、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
对此,湖北省环保厅已责令上述6家铅回收企业,必须于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环保整治,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