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安排,《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草案)》立法情况汇报会在福建省人大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刘昌霖主持;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周联清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汇报《条例》起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道溪及各工委、经委、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代表听取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据福建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陈振华介绍,《条例》比较系统地综合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方针,在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等方面给予了优惠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该《条例》一旦通过立法,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将有法可依,能更好更快地促进福建散装水泥产业的发展。 (陈忠勇 曹玲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