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宝钢将继续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范围,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体系能力。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宝钢保密委员会会议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进会上得到的信息。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保密委主任刘国胜,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保密委副主任伏中哲,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密委副主任王力等出席会议。
上半年,宝钢完善了保密管理的体制、机制,修订了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了培训力度,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工作实现预定目标。集团公司运营改善部、经营财务部及宝钢股份部分职能部门和直属厂部等作为试点单位,确定了涉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制订并落实了保密措施,形成了指导本专业领域的保密工作规范,为集团总部全面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和子公司扩大试点积累了经验。
下半年,宝钢将总结上半年试点单位的经验,抓好涉密事项这一重要环节,保证涉密事项在业务流程中产生、在业务流程中受控。在集团总部全面推广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各子公司相关区域及整个宝钢股份总部(含直属厂部。此外,宝钢还将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管理措施,启动相应IT项目等。
伏中哲在会上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及集团公司要求进行试点,及时总结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经验。试点过程中,切忌过紧、过松两种极端,努力找到平衡点,力争形成适应宝钢二次创业要求,操作性强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流程和模式,同时要加快IT防护措施实施进度。
刘国胜指出,宝钢目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这要求宝钢的保密工作不断与时俱进。他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认识,认清目前的薄弱环节;继续抓住重点,抓好试点工作,加强交流与经验分享;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工作融入业务流程,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硬件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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