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制品的切削加工主要在各种木工机床上进行,其方法主要有:锯切、刨切、车削、铣削、钻削和砂光等。
木材的锯切通常采用木工圆锯机或木工带锯机(见木工锯机)。两者都可用不同锯齿形状的刀具(锯片或锯带)进行截料、剖料或切榫。带锯切的锯缝较窄,窄带锯切还能切割曲面和不规则的形状。
刨削通常用木工平刨床或木工压刨床(见木工刨床)。两者都可用旋转的刨刀刨削平面或型面,其中压刨床加工可得到较高的尺寸精度。当表面的光洁程度要求较高时可用木工精光刨。
木料的外圆一般在木工车床上车削。
木料的开榫、开槽、刻模和各种型面的加工,可用成形铣刀在木工铣床上铣削。
钻孔可用木工钻头、麻花钻头或扁钻,在台钻或木工钻床上进行。小孔也可用手电钻加工。
木料表面的精整可用木工砂光机。平面砂光可用带式砂光机;各种型面的砂光可用滚筒式砂光机;端面砂光和边角倒棱可用盘式砂光机。也可用木工车床或木工钻床砂光。
木料加工的切削速度比金属切削高得多,所以刀具的刃口都较薄而锋利,进给量也较大。如锯切速度常达40~60米/秒;车削或刨削时,刀具前角常达30°~35°,切削速度达60~100米/秒,故出屑量很大。切削时一般不用切削液,干切下来的大量木屑可用抽风机吸走。高速旋转的木工机床一般都设有机动进给和安全防护装置,但不少木材的切削加工仍需用手动进给,因此必须特别注意操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