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产能布局 再生铅行业管理将加强

   2020-09-01 互联网中国铸造网12780
核心提示:“测算数据表明,与原生金属生产相比,每生产1吨再生铅相当于节能659千克标煤,节水235立方米,减少固体废
    “测算数据表明,与原生金属生产相比,每生产1吨再生铅相当于节能659千克标煤,节水235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128吨,少排放二氧化硫0.03吨。”这是近日,在第四届中国再生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取得的共识。随着再生铅比例的不断提升,其对铅工业整体节能降耗减排的作用将日渐突出。但作为新兴特色产业,再生铅产业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制定规划,规范、引导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产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副处长王孝洋在会上表示,包括再生铅行业在内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有色金属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工信部将规范、引导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加强再生金属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
  目前,由于有色金属有着良好的循环再生利用性能,近些年我国在发展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方面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再生发展正成为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近年来,我国再生铅以平均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再生铅占铅产量的比例约20%,再生铅产业已成为我国铅工业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再生铅行业的新工艺、新设备逐步得到推广应用,再生铅产能在一些区域逐步集聚,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但再生铅产业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缺乏准入制度,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二是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能耗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三是回收环节无序,环保问题严重;四是缺乏引导和扶持政策,行业竞争环境不佳。
  因此,王孝洋表示,“十二五”期间推进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三是推进再生铅示范工程建设;四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五是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六是积极协调财税等相关扶持政策。
  他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工业行业的主管部门,为规范、引导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将根据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再生铅产能布局,促进产业升级。
  据悉,按照2011年工信部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发布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110万吨,其中再生铜380万吨、再生铝580万吨、再生铅150万吨。再生精炼铜占当年精炼铜产量比例达到40%,再生铝、再生铅产量占当年电解铝、精铅产量比例分别达到30%、30%以上。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集中度明显提高。再生有色金属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分级利用得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目前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准入条件将提高再生铅企业规模、工艺装备、能耗、综合利用和环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坚决遏制行业无序发展趋势。
  相关报道
  过半产能或被淘汰再生铅准入门槛提升

    ——《再生铅准入条件(意见稿)》解读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再生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件》)即将印发,行业准入门槛将被提高。此外,《条件》实施的指导意见也正在制定,以细化并促进《条件》的实施。据介绍,工信部将鼓励再生铅企业兼并重组,并有望从政策和资金层面给予支持。
  业内专家指出,《条件》从再生铅生产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能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与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六方面做了要求。
  在企业规模方面,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单系列生产能力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现存再生铅企业单系列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万吨/年。到2013年底前,淘汰所有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以下再生铅企业。
  在环保要求方面,新建、改扩建再生铅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8%,废水实现全部循环利用。现有企业综合能耗低于185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应大于98%。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建项目标准。
  在回收体系建设方面,鼓励大中型原生铅企业回收冶炼再生铅原料,建立回收网络,要求必须整支回收废铅酸蓄电池,使用机械化破碎分选必须做到水的闭路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铅膏必须进行脱硫处理,禁止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作业。
  按照新的准入条件,预计六成再生铅企业将面临淘汰。目前,国内纯粹进行再生铅生产的企业有280余家,其中单系列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以上的企业约100家左右,占行业的三分之一,其余企业将面临淘汰,占行业总产能的60%~70%。
  2011年,我国再生铅产能约为135万吨,远低于行业产能560万吨,凸显出产能利用率很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可以确定的是,从规模一项看,将有一半以上再生铅小企业被淘汰。因此,《条件》实施后,再生铅行业将引起大洗牌,短期内再生铅行业将存在一定的缺口,而大企业将由此受益,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 (李 华)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营业执照  |  粤ICP备18059797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