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提高 防水材料行业优胜劣汰提速

   2020-09-01 互联网中国铸造网17020
核心提示:重复建设、产能严重过剩的建筑防水行业迎来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进展。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建筑防水
    重复建设、产能严重过剩的建筑防水行业迎来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进展。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即将实施准入管理。
  业内专家表示,新准入管理制度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作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服役寿命、结构安全的重要建筑功能材料行业的进入门槛,未来政策助力行业优胜劣汰,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5倍产能等待消化
  防水材料行业企业结构长期处于小、多、散状态,未能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造成资源、资金、人才的分散和浪费,影响了行业整体实力的增强。
  而近3年我国防水行业在规模上的爆发式增长,也为行业埋下了产能过剩的隐患。
  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不完全统计,3年来行业新增几百家新进入者,防水行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连续3年大幅增长,连创历史新高。
  “目前防水行业的产能达到市场需求总量的5倍之多,不少企业开工率不足,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朱冬青直言,行业中最大的企业仅占市场3%份额,行业前50名的企业仅占市场20%的份额。
  另一业内人士表示,这与许可证审查权下放省一级机关有关,权利下放后发证速度过快,“防水行业15年共发证700多家,但下放省里2年,各省就又发放700多家,使行业变得集中度更低。”
  “总体来说,防水行业的产品比较同质化,基本就那么几种,技术含量不是很高,建立一个企业需要的资金也不是很多,所以行业的门槛并不高,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在这个行业中生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据了解,全国有3000多家防水企业,有许可证的只有1500家左右,大量无证企业在违规生产,还有的企业只有某一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却生产着品类齐全的各种防水产品。
  全面实施准入管理
  为引导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信部近日公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和《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条件》要求,新建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年。新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年。
  新建建筑防水卷材项目将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生产线胶体磨总流量不低于40立方米/小时。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生产线总挤出能力不低于1200千克/小时,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生产线总挤出能力不低于1000千克/小时。
  对于能耗水平,《条件》规定,沥青基防水卷材(有胎)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高于0.20千克标煤/平方米,无胎的不高于0.10千克标煤/平方米,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不高于0.08千克标煤/平方米。
  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每年提交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条件还对建设条件与生产布局,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准入条件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工信部将公告符合本准入条件的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
  与《条件》一同出台的《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负责本地区建筑防水卷材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信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部门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专家完成复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建筑防水卷材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将在工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政策助力行业优胜劣汰
  业界认为《条件》中最具含金量的就是对于新建项目规模的规定。对比2010年12月工信部颁发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淘汰年产500万平方米以下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和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年产100万平方米以下的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目前的准入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目前建筑防水行业约有3000家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其中仅约1500余家有生产许可证,且非国标产品占比较高,近期国家质监总局发起了针对防水行业的打假,取缔无证的经营,而《条件》的颁布则进一步明确了作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服役寿命、结构安全的重要建筑功能材料,未来或将进入政策助力的优胜劣汰阶段,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通过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多数企业已经知晓《条件》等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多家重点企业根据新的产业政策,开始新一轮的建新厂、引入高级设备、配备环保设备等投资活动。
  东方雨虹全资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新沂市政府达成协议,在江苏新沂市投资建设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建设产能3000万平方米的新型卷材生产线、产能10万吨的防水涂料生产线、产能40万吨的砂浆生产线、产能1000万件的橡胶密封材料生产线。
  西安雨中情防水材料公司投资2.3亿元在西咸新区建设新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2.3亿元,占地130亩,可年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350万平方米、道路改性沥青6000余吨。
  四川省宏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建成合成高分子防水材料生产基地,基地占地100亩。
  专家分析,《条件》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但具体结果,还有待观察,要看政策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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