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业政策大观 助力出口向“营销型”转变

   2020-09-01 互联网中国铸造网8230
核心提示: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

    这一《意见》是继《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又一对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文件。

    “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加快转变机电产品的出口方式,支持企业获取国际资质认证;在继续稳定欧美日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市场的多元化;大力培育自主品牌,推动产品从劳动密集型向较高附加值转变。

    根据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力争年均增速高于GDP和外贸增长速度,力争“十二五”期末进出口规模达到2.4万亿美元,其中出口达到1.4万亿美元。

    据悉,接下来有关部委还将出台《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指导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转变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方式的原则和政策措施。

    此外,商务部还组织了计算机、汽车、船舶、工程机械、铁路装备等25个重点行业编制规划,研究新形势下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状况、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推动出口企业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支持上述25个行业100个排头兵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培育若干个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营业执照  |  粤ICP备18059797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