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尤其是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是2011年被政府屡屡提及的重点工作。然而在2011年年初曾被寄予厚望的成品油修改方案以缩短调价周期,改革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包括出台居民阶梯电价、完善煤电联动解决煤电矛盾,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这些关键领域的价格改革。但回顾2011年的能源价格机制改革,除了依稀亮点外,难言大局已定。具体表现在:
一、在成品油方面,2011年以来,我国共调整了3次成品油价格,其中2次上调,1次下调。据电磁流量计统计,汽柴油零售价共进行了三次调整:分别在2月份和4月份进行上调,累积涨幅分别为850元/吨和750元/吨;10月份为下调,汽柴油跌幅均为300元/吨。
不难看出,每次调整与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相比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调整幅度常常不到位,且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初衷大打折扣。
二、在电煤价格方面,国家发改委2011年11月30日发文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场交易电煤规定最高限价;同时还决定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电煤价格改革再次回到了政府限价的起点。
煤炭价格应取消双轨制,理顺重点合同和非重点合同电煤的价格差额。从长远看,化解煤电矛盾,应该从体制、政策和管理上多措并举,煤电运各个环节均进行市场化改革。
三、在电价方面,继2011年4月份全国多个省份上网电价上调之后,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再次调整电价,15个省份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居民用电价格不变。时隔半年,第三次电价调整方案出台:自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此次除上调上网电价外,还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原来每千瓦时0.4分提高至0.8分;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四、在天然气方面,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在中央调价政策的带动下,本来2011年天然气涨价预期增强,但随着稳定物价政策的出台,多地出台的天然气涨价项目相继被叫停,天然气价改也被迫让道于稳定物价。
不过在2011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广东、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纵观2011年我国频频出现的电荒、油荒、气荒等一系列市场变故,令能源价格机制改革迫不及待。当前,国内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价格均由政府制定,电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干预。能源价格体系不能反映资源稀缺性、环境成本和市场供需关系,造成诸多扭曲,甚至导致供给与需求脱节。
所以,要大力推进“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的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推进能源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当踏入2012时,无论是市场、企业抑或普通百姓无不希冀政府能够适时祭出市场化改革利器,加快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在能源垄断领域引入竞争,同时调整能源体制改革,并且政府坚决退出价格管制领域。